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及「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以下簡稱「薪酬委員會職權辦法」)第三
條之規定,訂定本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以下簡稱「組織規程」),以資遵循。
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但有關監察人薪資報酬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監察人薪資報酬經公司章程訂明或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者為限: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兩次,每位委員出席率,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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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姓名 江博文 |
主要經(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系學士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通路事業群總經理 |
獨立董事 | 姓名 戴怡蕙 |
主要經(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會計學系博士
會計師高等考試及格 銘傳大學會計系助理教授 |
獨立董事 | 姓名 李三良 |
主要經(學)歷
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電子博士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副校長兼研發長、教務長、光電工程研究所所長 |